通鼎互联: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7 20:15: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5-062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召开。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7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人数共3人,代表股份443,532,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9%。
京)律师事务所林昕律师、张卓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57,461,0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2%;
  反对760,2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9%;
  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9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04%;
  反对760,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33%;
  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4%。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9,717,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45%;
  反对8,505,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0%;
 弃权4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33%;
 反对8,505,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519%;
 弃权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9%。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9,533,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3%;
 反对8,514,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1%;
 弃权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27%;
 反对8,514,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163%;
 弃权2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9,529,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35%;
 反对8,515,1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1%;
 弃权22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96%;
 反对8,515,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183%;
 弃权2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9,515,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04%;
反对8,519,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1%;
弃权23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840%;
反对8,519,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5%;
弃权2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9,504,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81%;
反对8,525,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5%;
弃权23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9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102%;
反对8,525,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908%;
弃权23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9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56,353,3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5%;
反对1,847,6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2%;
弃权6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3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320%;
反对1,847,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240%;
弃权6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林昕律师、张卓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通鼎互联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