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
楼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09 人,代表股份 271,398,76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8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7,374,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3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7 人,代表股份 124,02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953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6 人,代表股份 4,024,6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6 人,代表股份 4,02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826%。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共 4 项,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763,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1%;
反对 2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0%;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7968%;弃权 40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61%。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701,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0%;
反对 29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3%;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3722%;弃权 4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8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701,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2%;
反对 29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0%;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3473%;弃权 40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8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629,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4%;
反对 3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8%;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8854%;弃权 4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237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金涛、缪子仪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