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7 2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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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83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
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187,498,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0.2102%。
表股份 43,533,7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5 人,代表股份 43,510,7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3312%。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
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提案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07,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1%;
反对 132,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6%;弃权 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20,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
   提案 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169,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4%;
反对 3,27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2%;弃权
总数的 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81,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5132%;弃权 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
   提案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169,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4%;
反对 3,27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2%;弃权
总数的 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81,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5132%;弃权 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
   表决结果:上述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169,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4%;
反对 3,27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2%;弃权
总数的 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81,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5132%;弃权 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
   提案 2.02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169,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4%;
反对 3,27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2%;弃权
总数的 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81,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5132%;弃权 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
   提案 2.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169,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4%;
反对 3,27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2%;弃权
总数的 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81,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5132%;弃权 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
   表决结果:上述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案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07,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0%;
反对 132,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7%;弃权 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19,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462,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5%;
反对 132,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弃权 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20,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
   表决结果:本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吴延平先生、宋玉飞先
生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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