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
龙珠四路 2 号方大城 T1 栋 31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
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张柏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
席了会议。因工作原因,上述人员部分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82,152,796 99.7337 3,619,293 0.2435 338,200 0.022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董宇恒、欧铭希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