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触及 1%和 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本变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
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因公开发行境外上市
股份 H 股(以下简称“H 股”)104,225,400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公司总股本由
下简称“中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伟明、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弘新成达”)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变化触及 1%和 5%整数倍。具体情况
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和 5%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邓伟明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 B 座 11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贵州省大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旁(龙晟酒店)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1 月 17 日
权益变动过程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挂牌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104,225,400 股 H 股股票(行使超额
配售权之前),公司总股本由 938,028,458 股增加至 1,042,253,858
股,中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不变,持有股份比例被动稀
释,合计持股比例由 56.31%降至 50.68%。
股票简称 中伟股份 股票代码 300919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股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
数(股) 比例(%)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
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稀释比例 5.13
限公司(A 股)
邓伟明 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稀释比例 0.32
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稀释比例 0.18
限合伙)
合 计 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稀释比例 5.6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528,222,194 56.31 528,222,194 50.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177,645 2.36 22,177,645 2.13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 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是□ 否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 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中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中伟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邓伟明、弘新成达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