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5-092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特定股东南京优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乐遂
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以下简称“预披
露公告”),特定股东南京优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南京优志”)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56,388 股,即公司最新
总股本比例 2.4777%(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总股
本比例为 2.5239%)
;特定股东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乐遂”
)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58,846 股,即
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 0.9855%(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的总股本比例为 1.0039%)
。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收到南京优志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
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期间未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同
日收到南京乐遂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南京优志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期间
未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南京乐遂通过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58,846 股,占公司最新
总股本 0.9855%(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的总
股本 1.0039%)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减持股份占剔除
减持均 减持股份 公司最新披露的
股东 减持股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占公司总 回购专用证券账
名称 数(股)
股) 股本比例 户股份数的总股
本比例
大宗交易 - - 0 0 0
南京 集中竞价 - - 0 0 0
优志 合计 - - 0 0 0
大宗交易 54.30 60,000 0.0897% 0.8958%
南京 7至
集中竞价 60.15 598,846 0.8958% 0.9125%
乐遂 2025-11-1
合计 - 59.61 658,846 0.9855% 1.0039%
注 1: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注 2: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导致。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公司最 占剔除公司最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公司 新披露的回购 占公司 新披露的回购
名称 持股数 持股数
总股本 专用证券账户 总股本 专用证券账户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份数的总股 比例 股份数的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售
南京 2,017,000 3.0171% 3.0734% 2,017,000 3.0171% 3.0734%
条件股份
优志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南京 其中:无限售
乐遂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注 1: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导致。
二、其他说明
(一)特定股东南京优志、南京乐遂本次减持实施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南京优志、南京乐遂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
预披露,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股东南京优志、南京乐遂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
诺。
(四)截至本公告日,南京优志、南京乐遂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优志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
(二)南京乐遂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