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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501370002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5013700025 号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
电子”)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生益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生益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生益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生益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