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7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劲旅
环境”)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与证券期货业务收入有部分重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2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
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
(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
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
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
处分 3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
施 7 次、纪律处分 7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郑少杰,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劲旅
环境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和龙,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近三年签署合肥城建(00220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玉龙,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劲
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3 家,近三年复核过
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
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详细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
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