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5-087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德艺文创中心会议室。
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 72 人,代表股份 116,008,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7.3025%。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 人,代
表股份 114,961,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658%。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
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作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4 人,代表股份 1,047,1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7%。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67 人,代表股份 5,012,2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
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 115,940,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536%;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44,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6483%;反对 6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0%;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同意 115,940,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536%;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44,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6483%;反对 6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0%;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同意 115,934,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586%;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38,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5326%;反对 67,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5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同意 115,940,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538%;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44,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6423%;反对 6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60%;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115,940,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538%;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44,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6423%;反对 6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60%;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115,934,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586%;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38,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5326%;反对 67,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5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115,940,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536%;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44,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6423%;反对 6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0%;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115,935,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583%;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38,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5386%;反对 6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9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韵律
师、李艾璘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认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