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职工代表董事已由
此前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共同成立了新一届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杨维坚先生
董事: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张珍先生
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且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战略委员会:杨维坚(主任)、赵健民、蓝李春、张 珍、李广培
审计委员会:汤新华(主任)、李广培、张 珍
提名委员会:林 晖(主任)、杨维坚、汤新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广培(主任)、杨维坚、林 晖
战略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杨维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职
工代表董事可以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杨维坚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
副总经理:张国利先生、刘国鹰先生、李继维先生
财务负责人:张香玉女士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维坚先生通过睿能实业有限公
司和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874,2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65%。
杨维坚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杨维坚先生未
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
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杨维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维坚先生
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赵健民先生,中国香港籍,
曾任香港 ASIC Technology
Limited 设计工程师;美国摩托罗拉半导体南中国区销售经理;美国安森美半导体
中国区销售经理;美国微芯半导体亚洲区代理商管理经理;挪威 Chipcon AS 亚洲
区副总裁;美国德州仪器公司短程无线产品亚洲区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半导体分
销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赵健民先生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000 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3,716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63,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赵健民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赵健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赵健民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健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曾任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主办会计;凯博(福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蓝李春先生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5,000 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1,39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06,39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
蓝李春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蓝李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蓝
李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蓝李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流程与 IT 管理部负责人。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张珍先生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21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8,21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4%。
张珍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珍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珍先生
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
教授、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教授委员会副主任。现任福建农林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
独立董事。
汤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福建省财政厅管理会
计咨询专家,在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汤
新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
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汤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汤新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公
司独立董事。
林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
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晖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林晖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曾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系主任。现任福
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李广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
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广培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李广培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工程师。曾任福建工业学校教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纺织自动化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张国利先生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0,000 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0,698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0,69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
张国利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国利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
国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国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一研究所工程师;三垦力达(江阴)
电气有限公司工程师;施耐德(中国)电气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雷诺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变频器事业部总经理。
刘国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询平台”查询,刘国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国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曾任 UT 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通用控制事业部总
经理。
李继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询平台”查询,李继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继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
目经理、合伙人。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张香玉女士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张香玉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香玉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香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张香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