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
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9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小股东共63,603,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8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282,170,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76%。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1,462,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58%。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表决结果:同意412,641,952股,反对554,400股,弃权436,600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4%。其中,网络投票表
决结果如下:同意130,471,622股,反对554,400股,弃权436,6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如下:同意62,612,649股,反对554,400股,弃权436,6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夏煜鹏律师、张乾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