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1 证券简称:无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5-047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
已获得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满足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
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并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003,7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或留存用于公司经营发展;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1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37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
月2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11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11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广电股权投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1月14日至登记日:2025年11
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
股东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内蒙古文盛新媒体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由内蒙古中财金控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5年7月25
日更名而来)、股东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内蒙古中财文津
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河北旅投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河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并除权除
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8.631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0号勒泰广场B座9层
咨询联系人:马志民
咨询电话:0311-8711902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