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2025-049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 5%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
“中行德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镇江润州支
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详见《国机重装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通
知,中行德阳分行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55,025,3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76%;中行镇江润州支
行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的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68,235,7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行德阳分行持有公司股份290,831,73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4.03%;中行镇江润州支行持有公司股份69,846,15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0.97%。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0,677,897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由5.95%减少至5.00%,权益变动触及5%及1%整数倍。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5.95%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5.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
是□ 否
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_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_915106002051039271
德阳分行 动人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913211007205029734_
镇江润州支行 动人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915106002051039271
德阳分行 动人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913211007205029734
镇江润州支行 动人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备注: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同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辖属分支机构,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 5%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减持计划,
详见《国机重装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通
知,中行德阳分行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55,025,3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76%;中行镇江润州支
行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的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68,235,7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行德阳分行持有公司股份290,831,739股,占公司总股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的比例4.03%;中行镇江润州支行持有公司股份69,846,15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0.97%。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0,677,897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由5.95%减少至5.00%,权益变动触及5%及1%整数倍。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 权益变动的 资金来源(仅
投资者名称
(万股) (%) (万股) (%) 式 时间区间 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 中 竞 价
中国银行股 2025/11/11
份有限公司 4.79% 4.03% - 不适用
德阳分行 2025/11/14
其他:____
(请注明)
集 中 竞 价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大 宗 交 易
镇江润州支 □
行 其他:____
(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不适用
合计 5.95% 5.00% -- -- --
三、其他说明
次权益变动为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
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已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
披露的《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仍处于
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