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6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
吕大龙 持股 5%以上股东 4,094,200 6.8569%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与持股 5%以上股
西藏龙芯投资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
东构成一致行动 2,800,000 4.6894%
有限公司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关系的主体
清控银杏南通
与持股 5%以上股
创业投资基金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
东构成一致行动 2,320,800 3.8868%
合伙企业(有限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关系的主体
合伙)
银杏华清投资 与持股 5%以上股
公司公开发行并在
基金管理(北 东构成一致行动 1,163,400 1.9484%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京)有限公司 关系的主体
注 1、公司股东吕大龙先生、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
动人,其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7.3815%。本次拟减
持公司股份的主体为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杏华
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 2、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股
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价格区间
(股) 方式 期间 源 原因
(%)
自本公告披
清控银杏南通创 根据减持时的市 公司公开发行
露之日起 15 企业经营管理
业投资基金合伙 597,094 1.00% 集中竞价 场价格及交易方 并在北交所上
个交易日之 需求
企业(有限合伙) 式确定 市前取得
后三个月内
自本公告披
银杏华清投资基 根据减持时的市 公司公开发行
露之日起 15 企业经营管理
金管理(北京) 597,094 1.00% 集中竞价 场价格及交易方 并在北交所上
个交易日之 需求
有限公司 式确定 市前取得
后三个月内
注 3、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
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 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股东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杏华清投资
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承诺: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并行科技在北交
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并行科技回购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因并行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直
接持有并行科技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方
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等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
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时,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
承诺。
北交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合伙企业/本公司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
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并行科技,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至并行科技指定账户。
公司股东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承诺:
并行科技上市时如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本公司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开发
行并上市前股份;并行科技实现盈利后,本公司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
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但应当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杏华
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本次拟实施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拟实施减持计划的股东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规定的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情
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企业经营需要,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
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