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5—5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安萤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萤”或“申请人”)因 LED 芯片
销售渠道网络转移纠纷在香港提起仲裁,被申请人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公司”)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连德豪”)。
案件作出裁决,依据裁决结果,被申请人大连德豪应当向申请人深圳安萤支付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
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中披露。
二、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大连德豪近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
中院”)出具的《传票》(案号:(2025)辽 02 认港 2 号),定于 2025 年 11 月
三、公司同申请人深圳安萤之间的其他案件情况
公司同申请人深圳安萤除上述仲裁事项外,亦存在其他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付的 LED 芯片销售款,经大连中院一审出具【(2022)辽 02 民初 889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深圳安萤向大连德豪支付欠款 71,527,557.16 元,安萤电子有限
公司(系深圳安萤母公司,以下简称“安萤电子”)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
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中披露。
针对上述合同纠纷案件,深圳安萤不服大连中院民事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宁高院”),后又向辽宁高院申请撤回上诉,2025 年
上诉。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判决已生效,深圳安萤及安萤电子均尚未履
行判决。
深圳安萤应支付给大连德豪的款项均是发生在销售代理合同关系中,深圳安萤根
据销售情况可获得销售额的返利(或称佣金);请求判令大连德豪和公司子公司
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安萤支付销售佣金、客诉赔偿款等共计
偿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9)。截至公告披露日,
该诉讼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针对该仲裁案件,后续将向大连中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积极应诉;与
此同时,将积极推动对深圳安萤已胜诉案件的执行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由于该仲裁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
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案号:(2025)辽 02 认港 2 号)。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