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290,7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上述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对外转让。为妥善处置已回购股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90,700 股的已回购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
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290,700股
持股比例 0.2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90,7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90,7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90,7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8 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取得
拟减持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回购报告书》的约定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
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已完成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开展的股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本次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对外转让。为妥善处置已回购股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对回购股份进行后续处置。
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回购均价。
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拟由 290,700
股变更为 0 股,持股比例拟由 0.29%变更为 0%。最终减持结果以减持期限届满时
公司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准。
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有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持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
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基于前述的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
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