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22: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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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105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
代表一致同意选举蒋卫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卫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蒋卫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蒋卫民先生简历
  蒋卫民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
年 11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兰州飞控仪器总厂销售处职员;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2
月,历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2004 年 3 月至今,历任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厂长,鹤山中富副总经理;2019 年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蒋卫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市聚中利实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0.298%。蒋卫民先生为董事王昌民先生
的配偶的弟弟,除此之外,蒋卫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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