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5-38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868,138,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0.18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868,138,61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84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9,30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9,300 股,
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40,000,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1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40,000,65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6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 1,867,905,0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
反对 22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
份总数的 0.0002%。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3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0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767,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61%;反
对 2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5%;弃权 4,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4%。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867,904,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
反对 231,8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份总数的 0.0001%。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3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0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766,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8%;反
对 231,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7%;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5%。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上 述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