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21: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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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0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章程》相关修订批准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尹巍先生、徐正辉先生、马
前程先生、李立峰先生、周苏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
名毛美英女士、陈毅敏先生、陈琪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格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
格证书,其中毛美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方式表决。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
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董事职责。
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喻璠先生、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学位。曾任台州市椒江区第八届人大代表,信质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信质
电机(长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栗县
创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千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事莱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共青城矢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共青城弘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东舟祺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经理,上海风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诚海同鑫(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恒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尹巍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2,123.66 万股股份(其中直接持有 629.255 万股股份,通过上栗县创鼎投资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 1,005 万股股份,通过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龙凤呈祥 2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
股东尹甄汐、尹梓廷系子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尹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曾任信质电机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副总监、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浙江信戈制冷设
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成都信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台州量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信质实
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信质电机(重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海敬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信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信质电机(萍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鸿辉智能机器人(浙江)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台州市信质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董事、经
理,浙江鸿辉电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鸿鑫辉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徐正辉先生持有公司
联关系。徐正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有限公司营销公司销售科长、大区经理;随后进入汽车咨询行业,为国内外主流车企、汽车产业链企业提供
战略和营销咨询服务;2011 年至 2015 年,任职清华大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参与创办北京清佰华通
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常务副总经理,2014 年参与筹建中国电动汽车领域的国家第三方智库中国电动汽车百人
会,同期创办中国领先的电动汽车产业平台-电车人;现任公司董事,三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三电(北
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前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前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济师。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杭州市半山支行,2000 年 12 月加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
司杭州办事处(现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10 年 8 月起先后任经营管理部部门负责人、高级副经理、计划财务部
负责人,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经营管理部高级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风险总监(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负责人,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风险总监(总经理助理),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风险总监(副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分公司风险总监(副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公司二级专家,2024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二级专家。李立峰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李立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监;现任公司董事,公司供应中心总监,上海敬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台州市科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监
事。周苏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90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苏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简历
决策管理经验。曾任临海长途客运公司计财科副科长,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
理,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曾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盛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绿田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主任,合伙人,小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陈毅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毅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美国布朗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副教授。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生、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流动站
博士后,曾任职上海商学院金融管理学院讲师。现供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工商管理学院 MBA、硕士
生导师,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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