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 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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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5-055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
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
为准。回购价格仍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数),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444,500股至7,777,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准。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即2025年2月28日)起12个月内。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6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68%,最高成交
价为5.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832,877元
(不含交易费用)。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计划
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董事
会决议变更回购方案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
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
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当前资本市
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
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
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即2025年2月11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5年2月28日)
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
应变化。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调整前: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
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总金额上下限计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2,444,500股至3,88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20%至
   调整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不超
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总金额上下限计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444,500股至7,777,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27%至
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方案之日(即2025年2月28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
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
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
 是否顺延实施。
   (1)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使用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
 以回购1手股份),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使用总额达到最低限额,经股东会授权,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完成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提前完成
 实施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77,7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71%。以目前公司总
 股本为基数,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后,预计公司股
 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并注销后
                                      增减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           的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41,328    0.3124%      0             4,441,328     0.314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7,065,180   99.6876%   -7,777,700   1,409,287,480    99.6858%
 股份总数     1,421,506,508    100.00%   -7,777,700   1,413,728,80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444,5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27%。以目前公司总
股本为基数,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后,预计公司股
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并注销后
                                      增减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
            (股)            的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41,328    0.3124%            0       4,441,328     0.313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7,065,180   99.6876%   -4,444,500   1,412,620,680    99.6866%
 股份总数     1,421,506,508    100.00%   -4,444,500   1,417,062,00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东的净资产为177,353.58万元,流动资产为299,381.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完毕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8567%,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3.9469%,约占流动资产的2.3382%。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
展规划,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
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对公司偿债能
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仍在10%以上,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前述主体未来如有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公司防范侵害债权
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公司法》
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最新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提
前完成本次回购方案。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少注册资本金额,并根据具体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
本工商变更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
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
回购方案的约定具体执行实施。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即2025
年2月28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
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
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
总额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
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
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仍为不超过人民币9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数量同步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及时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通知债权人,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
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公司已于2025
年5月19日完成首次回购并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
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根据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资
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四、风险提示
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董事会决议
变更回购方案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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