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20:20: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
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裁机构
  第四条    公司总裁机构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名,总工程师 1 名,财务总
监 1 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 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裁: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 1 页 共 8 页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满
的;
  (八)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条不得担任总裁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召开日截止起算。
     第七条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该聘任无效。
     第八条    总裁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与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九条    公司总裁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裁本人
提出解聘的理由。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
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十条    总裁机构其他成员提出辞职,需向总裁提交辞职报告,由总裁签字
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应对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第十一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裁机构职权
                 第一节      总裁的职责权限
                       第 2 页 共 8 页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十二条 总裁的职权
     (一) 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
实现;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
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
     (三)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
宜;
     (四)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应由总裁提名的
高级管理人员;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
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
     (九) 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
科研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 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
     (十一) 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十二) 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十三)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并
报请董事会决议;
     (十四)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以下交易事项由总裁审批:
     (一)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股权类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1%;
     (二) 购买、出售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资产。
     第十四条 总裁应根据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及时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
签署及履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公司遇有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等类似事件时,总裁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总裁应当保证其相关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性。
     第十五条 总裁拟定有关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
保险、解聘或开除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
                  第 3 页 共 8 页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代会的意见。
  第十六条 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协助总裁作好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管
理工作,对总裁负责。
                 第二节    副总裁职权
  第十七条 副总裁协助总裁负责公司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具体
分工由总裁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八条 副总裁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总裁的领导
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定期向总裁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 副总裁可以向总裁提议召开总裁办公会。
  第二十条 副总裁应及时完成总裁交办或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副总裁根据业绩和表现,可以提请公司总裁解聘或聘任自所分
管业务范围内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
                 第三节   总工程师职权
  第二十二条    主管公司技术研发、生产技术管理,对总裁负责。
  第二十三条    负责制定和推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
  第二十四条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定技术风险管理条例。
                 第四节   财务总监职权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裁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
对董事会负责,协助总裁进行工作。
  第二十六条    财务总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审查、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并向总裁报
告工作;
                   第 4 页 共 8 页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组织拟订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
  (三)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月度、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保
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及时披露,并对披露的财务数据负责;
  (四)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审核、监督公司资金运用及收支平衡;
  (五)按月向总裁提交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善生产经营的建议;
  (六)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七)指导、检查、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八)财务总监对公司出现的财务异常波动情况,须随时向总裁汇报,并提出
正确及时的解决方案,配合公司作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九)根据总裁的安排,协助各副总裁做好其他工作,完成总裁交办的临时任
务;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
     第二十七条   总裁的日常工作形式为总裁办公会,会议由总裁主持,由副总
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裁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请其
他适当人员参加。
  总裁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位副总裁代其主持会议。
     第二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查、
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生
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九条   总裁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总裁
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集总裁办公会议。
     第三十条 总裁决策以下事项时,应召开总裁办公会:
  (一)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
  (二)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公司投资计划;
  (三)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四)决定公司各具体部门规章制度;
 (五)决定提请董事会任免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六)决定任免董事会任免之外的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
 (七)决定公司除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及奖惩等事项;
  (八)决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 5 页 共 8 页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九)总裁认为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其他需要经总裁办公
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议事流程:
  (一) 制订议题、月工作总结及计划。需要提交总裁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应
至少于开会前一天提交总裁办公室,总裁办公室汇总后报请会议主持人审定,列入
会议议题。为保证会议质量,讲究会议实效,力求精、短,会议不得穿插临时动议
和与会议既定议题无关的内容。
  (二) 通知。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与会人员、会议
议题。会议出席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应至少于开会前一天报总裁办公室。
  (三) 讨论决策。各部室及各下属企业就提交总裁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提出具
体、明确的意见,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力求取得一致,当有意见分歧时,以主持会
议的总裁或副总裁的意见为准。
  (四) 形成会议纪要。总裁办公会议决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作出,会议纪要包
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及会议主要内容。会议纪
要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记录整理,经主持会议的总裁或副总裁签署后,由总裁班子负
责实施,总裁办公室督办。会议纪要妥善保管、存档。
  (五) 总裁办公会应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
间、地点、开会事由及会议具体内容,与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
由公司档案室负责保管,保存期为 10 年。
  (六) 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传播密级会议内容和议定
事项。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材料,有关承办部门要注明密级,会议结束后由总裁办
公室负责收回。
                 第五章   总裁报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报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三)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四)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五)资产购置(非股权资产)和处置事项;
  (六)资产运用和经营盈亏情况;
  (七)经济合同或资产运用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诉讼或仲裁的事项;
  (八)其他董事会授权事项的实施情况以及总裁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 6 页 共 8 页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三十三条    遇有以下情形时,总裁应及时做出临时报告:
  (一)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等纠纷;
  (二)发生重大劳动事故、安全事故;
  (三)公司受到政府部门及其他监管机构的处罚、谴责;
  (四)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总裁应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上述报告义务。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总裁应在接到通知五日内按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要求报告工作。
                 第六章     总裁的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当
努力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以下内容:总资产;净资
产、净资产增长率;销售额、销售增长率;净利润额、净利润增长率;品牌、品质
情况;人力资源状况。
  第三十六条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成绩显著,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决
议,给予总裁物质奖励,奖励可采用以下几种形式:现金奖励、实物奖励、红股奖
励、其他奖励。
  第三十七条    总裁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由公
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十八条    对于经公司相关部门考核不能胜任其职守的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方法包括:限期改正;扣减报酬;降低薪水;下调职务;
处以罚款;解聘。
  第三十九条    对于玩忽职守、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除可给予上条处罚之外,还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根据公
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赔偿数额原则上不得低于公司实际损失的 10%。
当相关损失发生时,公司有权从行为人应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直接扣除,以弥补公
司的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 7 页 共 8 页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四十条 公司所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由董事会决定或由董事会授
权总裁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如有与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之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8 页 共 8 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元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