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9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
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占本
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13%,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 2025
年 11 月 15 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
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人申报联系方式
如下:
办公室;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