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5-076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盛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与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1.5
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36 个月。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与信达金租签署了《不
可撤销的保证函》,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
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10 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75 亿元。
遂宁盛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公司本次为遂宁盛新提供
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遂宁盛新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 117,095.26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米永强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9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遂宁盛新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
遂宁盛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7,783.58 332,686.72
负债总额 264,755.17 143,866.07
净资产 193,028.41 188,820.66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5,153.21 266,751.46
净利润 4,055.52 4,799.66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遂宁盛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信达金租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和租
金(包括首期租金以及首期租金以外的每期租金)、租赁风险抵押金、逾期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如有)、约定损失赔偿金(如有)、留购价款、信达金租为
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
公告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
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
之外的其他义务。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保证函出具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遂宁盛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
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
为人民币 441,014.99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6.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信达金租签署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