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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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数为 138,225,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613%;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130,232,48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7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
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8 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7,993,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红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
《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现行监管规则以及公司
的实际经营需求,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根据本次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姜叶、徐喜喜自本议案经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卸任,《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同时废止。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74,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47%;
反对 1,2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17%;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7946%;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3%。
(2)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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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47%,该议案以特
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议案》
根据现行的相关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修订《无锡和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原名称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79,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59%;
反对 1,2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13%;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7875%;弃权 1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941%。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59%,该议案以特
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79,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59%;
反对 1,24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13%;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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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7,0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7875%;弃权 1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941%。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59%,该议案以特
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79,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59%;
反对 1,2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17%;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7946%;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870%。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59%,该议案获得
通过。
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76,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38%;
反对 1,19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14%;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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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7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1334%;弃权 1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826%。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38%,该议案获得
通过。
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18,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5%;
反对 1,30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9%;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4534%;弃权 10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582%。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5%,该议案获得
通过。
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10,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3%;
反对 1,3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9%;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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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4546%;弃权 1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413%。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3%,该议案获得
通过。
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790,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18%;
反对 1,3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9%;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4546%;弃权 1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787%。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18%,该议案获得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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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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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