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73 人代表 373 名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110,606,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72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 2 名股东,代表股份 98,479,11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4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1 人,代表股份 12,127,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31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1 人,代表股份 12,127,81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9,589,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803%;反对 959,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959,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55%;
弃权 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5%。
该议案获通过。
。
表决结果为:同意 99,741,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764%;反对 10,808,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717%;弃权 5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 对 10,808,12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1%。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9,647,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0912%;反对 10,901,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559%;弃权 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对 10,901,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870%;
弃权 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4%。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9,745,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803%;反对 10,802,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69%;弃权 5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 对 10,802,92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7%。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9,736,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722%;反对 10,817,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01%;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 对 10,817,42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4%。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9,561,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550%;反对 992,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对 992,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43%;
弃权 5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5%。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9,663,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8%;反对 10,891,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468%;弃权 5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对 10,891,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037%;
弃权 5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1%。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9,743,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779%;反对 10,811,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747%;弃权 5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反 对 10,811,52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1%。
该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