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30 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
泰街 8 号海大科学园 1 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参与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79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1,306,240,209 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
下简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3,685,770 股的 78.51%;其中现场参与的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79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95,238,606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76%。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份 0.0039%,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
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见证律师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有 11 个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11 共有 7 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306,167,94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
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70,76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1,5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5,166,34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70,760 股反
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1,500 股弃权,
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306,167,94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70,76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5,166,34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70,76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1,5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306,167,94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70,76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5,166,34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70,76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1,5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6,167,94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53,4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5,166,34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53,4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18,86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方合法权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306,167,94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70,76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5,166,34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70,76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1,5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6,166,34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3%;52,2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5,164,74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52,2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21,66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6,168,44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52,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5,166,84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52,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18,86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6,165,14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3%;53,4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5,163,54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0%;53,4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21,66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306,165,64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3%;52,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5,164,04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52,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21,66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306,165,14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3%;53,4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5,163,54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0%;53,4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21,66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3,638,60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008%;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2,637,00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8%;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8%;1,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3,637,40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007%;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2,635,80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5%;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8%;2,9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3,637,40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007%;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2,635,80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5%;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8%;2,9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3,637,40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007%;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2,635,80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5%;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8%;2,9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3,637,40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007%;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2,635,80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5%;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8%;2,9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3,637,40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007%;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2,635,80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5%;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8%;2,9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303,637,40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007%;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2,635,80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5%;2,599,9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8%;2,9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 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及视频见证,并出具了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