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2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或“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
应出席独立董事为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由魏明德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 4 项议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案》
会议认为,本次设立如东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有利于公
司大力发展主责主业,进一步拓展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协议
条款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0票
案》
会议认为,本次设立射阳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有利于公
司大力发展主责主业,进一步拓展海上风电市场,投资协议
条款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0票
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设立盐城大丰海上龙源新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有利于公司大力发展主责主业,进一步拓展海上风电市
场,投资协议条款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0票
持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投资结构,有
效防范股权投资风险,转让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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