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1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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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
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
计持有的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预
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
将由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杨雪岗先生。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
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履行了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并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各进展公
告中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主要如下:
  (一)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
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4)。
   (二)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
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
披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品种:A 股股票,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于
   (三)公司于 2025 年 6 月至 11 月期间分别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043、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由于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发生了变化,交易各方在对本次交易进行协商
和谈判后,对相关商业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
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授权管理
层办理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
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本
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是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和友好协商
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情况正常,正在积极推动负极材料的市场开拓、20 万
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及配套源网荷储绿电项目一期建设、新型负极材料研
发等经营工作,努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交易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
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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