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05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
月14日14:30,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孟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36 人,代表股份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33 名,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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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2 人,代表股份
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人数 134 人,代表股份 56,398,179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0.284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95%。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
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02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3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16%;反对2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7%;弃权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26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尚帅利、张继瑶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召集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
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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