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5-103
债券代码:123150 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5 号旷怡
大厦五层)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左军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336,931,52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23,000,73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2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13,930,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9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13,930,79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13,930,79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0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或网络视频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777,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544%;反对 1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43%;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76,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60%;反对 1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1%;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169,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801%;反对 2,71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057%;弃权 4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6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706%;反对 2,71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70%;弃权 47,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175,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821%;反对 2,709,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041%;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173%;反对 2,709,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475%;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139,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712%;反对 2,74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43%;弃权 4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3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545%;反对 2,74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952%;弃权 48,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140,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715%;反对 2,74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43%;弃权 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617%;反对 2,74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952%;弃权 47,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140,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715%;反对 2,74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46%;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624%;反对 2,74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023%;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136,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703%;反对 2,748,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58%;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337%;反对 2,748,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310%;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130,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685%;反对 2,753,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73%;弃权 4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899%;反对 2,753,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77%;弃权 47,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140,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715%;反对 2,74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46%;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624%;反对 2,74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023%;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136,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703%;反对 2,748,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58%;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337%;反对 2,748,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310%;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713,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54%;反对 16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04%;弃权 4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13,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80%;反对 16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6%;弃权 4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