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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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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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11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80,020,420股,占公司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3.1305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72,213,967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2.12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7人,代表股份7,806,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30%。
席了会议。
三、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360,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13,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158%;反对1,474,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08%;弃权1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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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从灿律师和王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发表法
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