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路 328 号)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1 人,代表股份 444,426,9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38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35,901,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7 人,代表股份 8,525,1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7 人,代表股份 8,811,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85,9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7 人,代表股份 8,525,1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74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40,602,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94%;反对 3,536,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57%;弃权 28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6,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897%;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6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弘律师、张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大成律师事
务所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洛阳北方玻
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