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19:12: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之专
                    项核查意见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
                             “景谷林业”)
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所持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汇银木业”)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或“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
问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核查
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5 年 1-7 月未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上市公司经审阅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众环阅字(2025)1600004 号),本
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0,592.11       -1,307.89    -7,287.20      -1,448.42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0.10        -0.56          -0.11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4 年和 2025 年 1-7 月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都有所增加。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
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后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
多种措施以充分保障对股东的持续回报。
  (一)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剥离严重亏损且面临诉讼风险的子公司,将为公司未
来业务转型打下良好基础。2025 年 11 月,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将上海
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 51%股权赠予公司。上海博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
业务为提供算力服务,较公司原有业务有更强的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为新的
业务投入更多的资金、人力,以实现公司能够自我造血、自我发展,提升公司的
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
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
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有效控制
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三)优化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及制度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完善
了公司利润分配调整机制以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强化了对中小投
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三、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
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
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为防范本次交易后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即期回报
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为保证填补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
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童 东       陈 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景谷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