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
交易方式向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所持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51.00%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重组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重组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
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郑家纯先生。本
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