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8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0%;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资格的 4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1 万股。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股票激励计划两个部分。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97%。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 46.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9%,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无预留权益。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26.50 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 305.3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47%。
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和监事)。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占草案披露
获授数量 占授予第一类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时总股本的
(万股) 性股票总量比例
比例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合计 46.50 100.00% 0.49%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数量 占授予第二类限制 占草案披露时
类别
(万股) 性股票总量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共计 137 人)
预留 21.20 6.49% 0.23%
合计 326.50 100.00% 3.47%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性股票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
超过 48 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可解除限售但未申请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
份的解除限售期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归属期 5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归属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当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5.15 元。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5.15 元。
解除限售期内/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归属: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
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32%
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9.92%
第二个归属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4.89%
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9.92%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4.89%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为确保考核的连贯性、稳定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
司)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
个等级,对应不同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
可归属比例
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
际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
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
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
告。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 2022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30%。本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完成授予登记,因此,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7 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
适当人选;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人员情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 年 及 本激 励 计划 相 关 计算 口 径,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4.89%。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12.14 亿元,
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25.66 亿元,
准。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11.32%,
满足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
为确保考核的连贯性、稳定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 的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激励对 均为“A”或“B”级,对应个人
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对 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满
应不同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足当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各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
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
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资格的 4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12.81 万股。公司将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9.60 万股。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对应当
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管理办法》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
销 4 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9.15 万股。
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与公司披露的激励计
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获授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 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
类别
(万股) 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4 人)
注:1、为保持相关数据的可比性,上表数据已考虑公司往期权益分派方案中转增股本事项的影响;
公告》,由于部分人员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高管职务,但仍担任其他职务,不影响其激励对象资格,因此
上表中纳入“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统计;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7,926,944 35.74 0 47,926,944 35.74
其中:高管锁定股 47,798,844 35.64 +128,100 47,926,944 35.7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8,100 0.10 -128,1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6,177,272 64.26 0 86,177,272 64.26
三、总股本 134,104,216 100.00 0 134,104,216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
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解除限售、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