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5-133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第十五条内容进行修订,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最终内容以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为准)。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
通风机(包含防火排烟风机)、除尘器、 项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
冷却单元等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装备 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
及其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以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气设备修
及相关产品的检修和服务,自有厂房租 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 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
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
外)。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