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年产4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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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年产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2025 年 9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年产 400 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与肇庆华赢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赢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新疆华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疆华锋”或“合资公司”),并同意通过合资公司作为项目主体,分阶段在新疆建
设年产 400 万平方米的高压化成箔生产线,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专用的高压化
成箔。同时,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具体实施时签订相关
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合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同意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
员办理本次合资公司设立及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2025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57)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8)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年产 400 万平方米高
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肇庆华赢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设立新疆
华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2025
年 9 月 8 日,新疆华锋已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并建设年产 400 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
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新疆华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兵团(省,自治
区,直辖市)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合同编号:2025B-30),并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取
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证书记载
的主要内容如下:
  不动产权号:新(2025)第七师不动产权第 0008009 号
  权利人:新疆华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西路以北、经二路以西
  不动产单元号:654003628020GB00055WO0000000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出让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75727m2
  使用期限:2025 年 11 月 3 日起 2055 年 11 月 2 日止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华锋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新疆高压化成箔生产线的项
目用地,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新疆高压化成箔生产线
项目的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新疆华锋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
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
复。后续,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并将积
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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