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124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50,789,06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宇坤、秦行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