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5-070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00 的任
意时间。
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伊之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1 人,代表股份 176,349,49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363%。(“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即公司总股本扣除股权
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的持股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7,752,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66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8,596,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96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7 人,代表股份 18,863,1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8,596,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968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899,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051%;
反对 17,436,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4%;弃权
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92.4364%;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4%。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178,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35%;
反对 7,155,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7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91,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37.9345%;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王羽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
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