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 华电能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18: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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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题
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投资决策的议

华电能源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 2×66 万千
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
    化联营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华
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电能源”或“公司”)拟投
资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以下简称“富发电厂”)2
×66 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
项目(简称“本项目”“煤电项目”或“风电项目”),项
目总投资 120.43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煤电项目拟在富发电厂厂区内扩建 2×66 万千瓦超超临
界燃煤热电机组,建成后关停 6×20 万千瓦机组,并接替其
现有供热负荷。煤电项目总投资 59.6 亿元,建设单位为富发
电厂。
元,计划 2026 年 7 月开工建设,2028 年底前实现双投。
   配套 140 万千瓦新能源暂由六个风电项目组成,总投资
额 60.83 亿元。其中,黑龙江华电牡丹江穆棱马桥河 30 万千
瓦风电项目总投资 127,138 万元,计划 2027 年 4 月开工,2028
年 4 月投产;黑龙江华电哈尔滨呼兰三期 30 万千瓦风电项
目总投资 133,142 万元,计划 2027 年 4 月开工,2028 年 4
月投产;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富拉尔基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
总投资 78,952 万元,计划 2027 年 7 月开工,2028 年 7 月投
产;黑龙江华电双鸭山四方台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投资
龙 江 华 电 黑 河 五 大 连 池 莲 花 20 万 千 瓦 风 电 项 目 总 投 资
黑龙江华电黑河五大连池兴山 30 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投资
五家公司均为华电能源全资子公司,均在 2024、2025 年注
册成立,注册资金均为 1,000 万元。
   上述风电项目为“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一体化配套
的新能源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地方政策规定落实开工决策
条件,如因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公司将继续开发
其它同类项目,以确保一体化项目经济性满足投资要求。
   二、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
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24〕9 号)要求,
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动
清洁高效煤电建设,结合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
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 号)、国务院国
资委《关于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资厅规划〔2024〕126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
源局关于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27 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363 号)等文
件要求。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深化“两个联营”部署和保障富
发电厂供热安全,降低延寿机组设备风险,促进企业绿色低
碳转型发展,通过煤电与新能源联营的新路径,建设黑龙江
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 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
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本项目已列入国资委设备更新备
选项目清单。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华电能源淘汰落后产能、结构调整、
降低延寿机组设备风险,改善经营、提质增效和绿色转型发
展。
     三、资金来源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对外投资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工作,已经完成董事会决策程序,煤电项目投资决策条件均
已落实。配套 140 万千瓦 6 个风电项目除马桥河风电项目已
取得核准外,其他项目随工程建设进度依次办理。除呼兰三
期风电项目和富拉尔基风电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批复外,其
他项目正在办理用地预审、环评、水保、接入系统等审批手
续,均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林地、自然保护区、文物、军
事、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等敏感因素。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的实施后,符合公司结构调整、绿色转型和高
质量发展要求,助力地区经济发展和能源保供,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为
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六、风险提示
风险。
滞后,存在新能源弃电风险。
省发改委核准等的最终批复,本次投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不排除因无法获得批准导致本次投资项目终止、延期或变更。
利润的影响无法准确预计。项目在建设中可能会出现建设成
本增加、建设进度延迟等风险。
  鉴于本次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
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
在获得上述监管机构的最终批准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经公司十
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能源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之二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电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
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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