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17: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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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144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16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
由 18.16 元/股(含)调整为 18.0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4)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
施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
安排说明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态、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公司目前暂
未实施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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