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
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2022 年度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万孚生物部分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80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 27,450,98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5.5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9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含税)11,009,741.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990,248.49 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156 号),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7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00.97
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99.02 万元,低于《广州万孚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的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100,000.00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具体详见《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知
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7 年 6 月。具体详
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已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额 募集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知识城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生物原料研发项
目
合计 101,912.86 100,000.00 68,899.02 24,703.97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情况
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 45,000.00 万
元,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该项目已投入 5,053.87 万元。结合目前公司募投
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内外部环境发生的较大变化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
暂缓实施,具体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变更后
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原因及后续安排
近年来,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避免资源浪
费和重复投资,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并重新论证该
项目的投资收益。
后续公司将充分考虑市场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适时安排,同时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确保募集资金
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基于当前宏观及行业
环境变化调整、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从长远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
置、降低投资风险,并为未来抓住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知识城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明明 沈钟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