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1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公告编号:2025-126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55,980,5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
对股数 8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边瑾炜、吴潘宇
(三)结论性意见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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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