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42,000,000 股的 0.48%。其中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放弃本次行权,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本次行权,故本次实际行
权的激励对象共 50 人,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3,128 份,行权价格为 82.6
元/股。
本次股票期权上市后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故本次上市股份实际可流通日为 2028
年 11 月 20 日。
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
采取集中行权方式行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集中行权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独立董
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监事会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0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1人,行权价格为
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满足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
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第 1 个行权期 40%
等待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 2 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 3 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期权的等待期为授予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1)自授权日起12个月;
及(2)公司完成上市之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
计划规定的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2年6月30日为授予日。同时,因
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放弃获授或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获授资格,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拟授予人数由101人调整为89人,授予激励对象的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60.00万份调整为59.14万份,授予期权行权价格85元/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
(二)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 授予后剩
项目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人数 余数量
股票期激励计划 2022年6月30日 85元/股 59.14万份 89人 0份
(三) 期权数量和行权人数及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黄金岩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06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88人,剩余已授
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9.08万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陈华成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12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87人,剩余已授
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8.96万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冯世贵、曾黎臣、陈
言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52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
调整为84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8.44万份。独立董事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夏孟根、何舒健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06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同意意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叶佳谊、黄展泰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12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同意意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唐永良1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12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9人,剩
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2.14万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刘文虎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刘文虎等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1.84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2人,剩余已授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0.3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
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5元/股调整为82.60元/股。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72名激励
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20.1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2.60元/股。独立董
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对的说明
(一) 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期权的等待期为授予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1)自授权日起12个月;
及(2)公司完成上市之日。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说明
序号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情形,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本项行权条件。
选;
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第1个行权期可行权日前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较
告,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
为14.97亿元,扣非且剔除激
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励计划影响后净利润2.5亿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元。公司2021年—2024年营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历次股权激励计 业收入复合增长率52%,2021
年—2024年归属公司股东净
划实施影响后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利润复合增长率为78%,满足
该项行权条件。
象中,除17名激励对象因个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业
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
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
励对象资格,剩余的72名激
下,才可行权。具体行权比例依据考核期公司业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均为优
绩条件完成情况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秀,行权比例100%。综上,
综合确定。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四个考核等级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
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考核结果和个 励对象人数为72人,本次可
人考核可行权比例如下: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中,22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期
行权,19名激励对象部分行
个人考
优秀 良好 达标 不胜任 权。实际行权人数为50人,
核结果
行权数量53,128份。
个人考
核可行 100% 80% 50% 0%
权比例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比
例×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
额度。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行
权额度行权,因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收回注销。
三、本次行权安排
(一) 授予日:2022年6月30日
(二) 行权数量:53,128份
(三) 行权人数:50人
(四) 行权价格:82.60元/股
(五)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 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七) 本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数量占其
获授的股票期权 本次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已获授期权的比例
数量(份) (万份)
(%)
核心员工 50 人 267,200 53,128 19.88
合计(50 人) 267,200 53,128 19.88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原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9人,其中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2名激励对象放
弃本期行权,19名激励对象部分行权。本次实际行权人数为50人,行权数量为
(八) 本次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下列期间: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关于行权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行
权安排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结果与本激励计划已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的说明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本次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2人,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12万份。在本次行权
缴款中,22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期行权,19名激励对象部分行权,对上述激励对象
放弃行权的本期股票期权148,072份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注销。
本次实际行权人数为50人,行权数量为53,128份。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容与此前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十) 在股票期权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如有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
不足等原因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放弃的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由公司
注销。
四、行权资金账户存储的说明及承诺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银行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
途来使用。
五、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份于2025年11月20日上市,由
于本次股票期权上市后的限售期为36个月,故本次上市股份实际可流通日为2028
年11月20日。
(二)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53,128股。
(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行权认购的股票,应承诺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同时
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同时,
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 本次行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首发后限售股 2,335,438 5.56 53,128 2,388,566 5.68
首发前限售股 31,500,000.00 75.00 0 31,500,000.00 74.91
无限售条件流通 8,164,562 19.44 0 8,164,562 19.41
股
股份总数 42,000,000 100.00 53,128 42,053,128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确认数据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办理
完毕行权相关事宜。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
(五)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
六、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股票期权的定价不会产
生实质性影响。
七、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25 )第
收到激励计划 50 名参与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4,388,372.80 元(肆佰叁
拾捌万捌仟叁佰柒拾贰元捌角零分),其中:股本 53,128.00 元,资本公积
八、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 董事会盖章确认的激励对象名单、行权数量及证券账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