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 新研 公告编号:2025-06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称“申请人”或“债权人”)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
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子公司四川新航
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航钛”或“子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四川新
航钛与新研股份协同重整并实施集中管辖。
整申请的文件,四川新航钛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
确定性。无论四川新航钛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及四川新航钛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
做好日常生产经营工作,若后续四川新航钛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正式文书,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一、四川新航钛被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负责人:卜俊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11885685H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河路 59 号尊城国际 1 栋 1 单元 4 层、5 层
经营范围: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四川新航钛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四川新航钛
与新研股份协同重整并实施集中管辖。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四川新航钛基本情况
科 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万元) 160,818.35 149,382.85
净资产(万元) -55,937.38 -65,592.38
科 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2,534.45 3,290.16
营业利润(万元) -26,155.68 -9,634.24
净利润(万元) -28,391.92 -9,780.67
三、四川新航钛被申请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如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四川新航钛的重整申请,则有利于统筹协调新研股份及四川新
航钛偿债资源、保障工作效率、保全公司的核心资产,进而维护公司的重要经营资产,
最终实现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整体化解债务危机的目标,保障债权人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
行重整的申请。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为
目标的司法程序。
若法院裁定受理四川新航钛重整,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
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督促四川新航钛依法履行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
下,公司将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
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四川新航钛重整申请的文件,
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四川新航钛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
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
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四川
新航钛重整失败并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
四川新航钛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四川新航钛能
否进入重整程序且能否完成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四川新航钛被申请
重整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