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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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其
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92,29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尤存国、冯恺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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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