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16: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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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资料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14:00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 600 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一、介绍到会相关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本次股东会表决办法;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债权的议案》;
相关债权的议案》。
四、开展投票环节;
五、与股东交流;
六、宣读表决结果,律师出具并宣读法律见证书;
七、大会结束。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船风电(集贤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
债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滚动开发”的经营策略,为
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回笼前期投资资金,用于后续风场产品的开发和投资
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拟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有关规定,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中船风电(集贤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贤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其中,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
债权价格以债权债务确认日(正式挂牌前)最终确定。根据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
相关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集贤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为
及关联交易。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
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风电场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挂牌、调整挂牌价格、
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一、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方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象尚不确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中船风电(集贤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倪新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00 万元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物业管
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股权结构: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交易标的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7,674.75 万元,负债总额 65,074.75 万元,
所有者权益 12,600.00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 元,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92,981.30 万元,负债总额 66,981.30 万元,所有
者权益 26,000.00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情况: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25 年 3 月
万元。
  三、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转让公司风电场股权是按照公司整体经营策略,通过出售成熟风电产品,
回笼前期投入资金,提升运营质量,用于后续风场产品的开发和投资建设。根据
测算,若上述风电场产品成功完成转让,预计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
最终成交价格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以上内容已经由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船风电(兴城)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
相关债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滚动开发”的经营策略,为
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回笼前期投资资金,用于后续风场产品的开发和投资
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下
属子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清能公司”),
拟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有关规定,
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中船风电(兴城)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城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其中,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
估值,债权价格以债权债务确认日(正式挂牌前)最终确定。根据资产评估公司
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兴城公司 100%股权评
估值为 55,517.88 万元。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
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一、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方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象尚无法确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船风电(兴城)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81MA112XRA42
  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冯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4,000 万元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控股 100%。
  交易标的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72,446.98 万元,负债总额 140,746.98 万
元,所有者权益 31,700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 元,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98,134.18 万元,负债总额 144,134.18 万元,
所有者权益 54,000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 万元,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情况: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25 年 3 月
万元。
  三、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交易是按照公司“滚动开发”的经营策略,通过出售成熟风电场产品,
回笼前期投入资金,提升运营质量,用于后续风场产品的开发和投资建设。根据
测算,若上述风电场产品成功完成转让,预计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
最终成交价格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以上内容已经由 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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