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格
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格兰
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一名股东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
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
待所有股东。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层(名义层 5 层)502 室的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各项议案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合
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格
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具 体 报 告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董事邢潇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
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宋迪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宋迪女士经公司股
东会同意选举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具 体 报 告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结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进行修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
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修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