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3 21: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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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
以上股东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世纪集团”)《关于减持华仁药
业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华仁世纪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
的股份,即不超过35,466,3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11,822,1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2%的股份,即不超过23,644,200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华仁世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81,543,0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份因送转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及配股取得的公司股份。
公司总股本3%的股份,即不超过35,466,3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11,822,1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即不超过23,644,2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其他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的情形。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华仁世纪集
团在按照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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