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
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8 人,代表股份 276,391,9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9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
表股份 271,540,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883%;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214 人,代表股份 4,85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 215 人,代表股份
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4 人,代表股份 4,85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09%。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803,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636%;反对2,5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383%;反对2,5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270%;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7%。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771,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520%;反对2,5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798%;反对2,5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444%;弃权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9%。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801,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629%;反对2,5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71%;反对2,5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270%;弃权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9%。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791,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593%;反对2,5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934%;反对2,5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328%;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8%。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761,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483%;反对2,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678%;反对2,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975%;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7%。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810,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659%;反对2,5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700%;反对2,5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237%;弃权4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3%。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791,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590%;反对2,5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790%;反对2,5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38%;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72%。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788,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581%;反对2,5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55%;反对2,5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6%。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800,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625%;反对2,5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786%;反对2,5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270%;弃权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4%。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823,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706%;反对2,50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375%;反对2,50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072%;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3%。
总表决情况:同意275,96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456%;反对3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91%;反对3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43%;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3,877,21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344,713股。
孙平范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3,890,52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358,018股。
李立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3,890,51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358,009股。
邹锦洲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3,847,211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314,707股。
胡跃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3,862,52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330,022股。
孙诗梦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3,883,3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350,796股。
林雪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3,897,49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364,995股。
孙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3,878,208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345,704股。
陈文莹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董一平律师、许桓铭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